2005年工作思路和工作要点
2005年全市规划工作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不断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以依法行政为工作主线,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深化规划的龙头意识,努力提高规划研究、编制和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促进城市规划顺利实施,为长沙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2005年全局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重点项目建设,抓好规划编制审批工作
——继续开展控规编制工作,完成环线两厢控规等共计28片139.9036平方公里的报批工作,拓展控规覆盖面,进一步将控规覆盖到总体规划确定的长沙县和望城县规划区内,使其基础设施能与长沙市衔接。计划完成总计140.82平方公里无控规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查,完善专项规划体系,完成长沙市抗震救灾、体育用地布局、人防、医疗卫生机构、轨道交通线网等五个专项规划。
——加强城市设计,完成橘子洲详细规划、市区十一条历史街巷城市设计招标与实施、展览馆路立交桥方案设计、新河三角洲修建性详规、长沙市主体雕塑规划等。继续加强“两府”周边规划建设的实施管理,建设生态型新城区。作好413条背街小巷提质改造的规划及施工图设计、地下管线、路灯及沿街景观整治等工作,我们已着手开展这方面的准备工作。其中,重点是通过招标方式确定设计单位编制11条历史街巷和5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规划方案。
——落实农民安置用地定点规划,解决农民不稳定问题,继续抓好小区建设,特别是农民安置小区建设,引导农民向城市居民过度,推动长沙城市化进程。加强村镇规划工作。加强对全市各镇工作指导;完成21个建制镇、7个乡集镇、27个中心村,共计267平方公里的规划编制和审批。
——加强规划编制管理,继续推进规划编制方式改革,进一步实施和完善重大规划设计项目方案招标、征集制度。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大力引进国内外高水平的规划设计队伍,切实提高我市规划编制的整体水平。建立健全规划批前公示制度,充分吸收各界意见,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加强与分局工作的联系,在规划编制及具体规划项目审查过程中,加强分局的参与和交流,市局各处室要充分发挥技术服务职能,协助分局加强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高规划管理水平。
——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批后管理责任制等规划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行政许可法配套制度,推动行政许可文书的全面施行,认真贯彻落实好《行政许可听证制度》。对历年来违法建设案件处理情况记入电脑系统,使违法建设档案的管理由手工操作进入到电脑管理。
——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加强对重点、敏感地区、城郊结合部及远城区规划的监督管理,加强政策法规拟制力度,争取出台系列规范性文件。
——加强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坚持做到城市建设规划先行。采取有力措施,将规划管理关口前移。对建设项目特别是重点建设项目主动服务,积极参与,提前介入。加强引导,规范各类用地行为。在坚持实行现场服务的基础上,建立推行与各区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与区委、区政府共同商讨,共同努力解决区城发展中的规划建设问题,促进规划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结合。同时,发挥规划协会及中介机构作用,调动社会各个方面并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市规划管理工作。
——强化“一书两证”的规划审批和批后管理工作,规范规划调整的程序和核准程序,确保办卷准确率和正点率为100%,违法建设发现率、制止率、查处率以及批后管理到位率均为100%。
(三)加大信息工作力度,推进各项基础工作建设。
启动我市规划编制成果“图数合一”的数据库建设工作,做好规划依据“一张图”的核心工程,为城市建设和规划实施管理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继续搞好湖南城乡规划信息港改版,启动网络广告项目。继续加强“数字规划”和“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逐步实现规划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公开化。完成分局信息化建设,建立市局、分局二级管理一体化电子审批,为行政审批提速建立现代化的工作平台。启动电子报批系统,建立规划网上申报制度,进一步促进行政审批提速。深入推进规划的公示信息发布工作,将我局行政审批相关信息,按照依法、适时、便民的原则,采用各种渠道予以发布,不断提高规划工作的透明度,使社会各界知晓规划工作,强化社会监督。统一长沙市直角坐标系,完成市区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的布设、部分景象图制作以及长沙县、望城部分地区1:1000地形图和基础控制网改造。完成规划成果印制和规划报建卷的整理。加强城市规划编制研究工作。
(四)发挥规委职能作用,提高规划管理决策能力。
积极组织承办长沙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各专业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规委会的职能作用。要建立健全规委会审查制度和规委专家会审制度,明确其职责。在专家和专业部门领导的共同参与和指导下,做好城市重大规划编制及重点发展地区规划编制工作,将涉及城市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和宏观问题提交规委会研究决定。规委要通过对重大规划建设项目的审查把关,在规划管理工作中行使市委、市政府赋予的职责,使规委成为一个有权威的决策参谋机构。重大项目要实行专家会审制,要加强专家组自身队伍建设。要正确处理好规划编制、重大规划决策与日常规划审批管理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完善规划管理、审批和决策体系,提高规划管理的整体性、层次性和开放性。通过长沙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的顺利运作,实现城市规划民主、科学决策,提高决策水平,树立城市规划决策的权威。
(五)加强机关各项建设,推动规划管理上新台阶。
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抓好机关诚信教育,及时做好局属有关单位党组织调整和换届工作以及全局系统党员的发展工作。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加强调查研究和作风建设,倡导建立学习型机关。加强规划宣传,普及规划知识,增强全社会规划意识。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执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权责对等”的要求,明确各管理层次岗位职责和行政过错责任。对于无故拖延审批时间,该审批不审批、滥用职权乱审批等行为,要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加大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力度,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抓好全局干部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以目标管理为中心,建立完善的目标任务体系,建立健全考评、奖惩机制,有效激发全局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继续加强工会、共青团、妇女和老干及关协工作,丰富干部职工物质文化生活,从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关心离退休干部。抓好对口扶贫,加强信访接待,狠抓安全稳定,确保后勤保障,做好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工作。